

关于华总
成立于1991年的马来西亚中华大会堂总会(简称华总)是由马来西亚15华团,其中包括13 州的中华大会堂或华团总会(即州内的最高华团领导机构)所组成的一个总机构。
华总的前身为马來西亞中华大会堂联合会(简称堂联),1997年易名华总。堂联筹组于1982年9月,由雪兰莪中华大会堂发起,并获得各州华团领导机构的响应;随后在 1983 年 2 月即向社团注册局申请 注冊。但是由于客观因素的影响,堂联的注册历经8年的等待、争取,始于1991年10月17日获准, 並于同年12月13日举行第一届全国代表大会,正式宣告成立。华总的成立是华人社会期盼已久的成果,是华社共同意愿的实现。
当前,马来西亚注册的华团超过一万多个,其中大部分为地缘、血缘、业缘及文教团体, 这些团体也是各州华团的直属会员,也就是华总的间接会员。 换言之, 华总是马来西亚的华团领导机构,专注于华社的文化、教育、经济、社会及民生课题。
全国十三州大会堂
华总现有13个会员单位,涵盖全国各州华堂及华团领导机构。作为马来西亚华社的重要代表组织,华总通过会员单位联系全国各地华团,凝聚华社力量,维护华族权益,并积极推动教育、文化、经济及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共同促进国家建设与民族和谐。

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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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我国各民族亲善与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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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讨与处理与会员有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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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影响会员的政策或措施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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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符合联邦宪法的原则下,推动和参与文教、福利、社会及经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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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与本会宗旨相同的社团,以达致上述日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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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总及各州中华大会堂作为综合性组织,其宗旨涵盖社、经、文、教各领域,而其他华团属会则是依据主要会务宗旨分类为地缘性、血缘性、业缘性、学缘性、文化、教育、青年、联谊、慈善、体育、宗教等组织。
组织
全国代表大会是华总的最高决策机构。13 州会员各派出10名代表出席会员大会。
华总中委会是由代表大会投选而产生,人数不超过60名。
13州大会堂的会长或主席为当然中委。在会员大会中,从各州华堂会长中选出一名总会长,一名署理总会长及不超过5名副总会长,惟另外保留2个 副总会长名额分别给沙巴及砂拉越的当然中央委员, 同时从全国代表中选21名中委。总会长可推荐不 超过 12人予中委会委任为中委。青年团团长及妇女部主席自动成为中委。
活动
过去 35 年来,在华社的支持及配合下,华总在各领域总算略有所成。华总通过向政府反映华社的意愿及表达华社对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社会和宗教课题的看法和立场,以便华社的问题能够得到适时的关注
华总不时和内阁部长,副部长及部门总监会面交流,商讨涉及华社的种种课题。除此之外,华总也设立了数个文化和教育基金以推动文化教育建设工作及为贫穷学生提供奖贷学金。
全国华人文化节是由华总和 13 中华大会堂主办并取得最成功的文化活动。自1984年在雪兰莪州开始 主办全国华人文化节后,它已经成为一项常年盛会,由13 州轮值主办。